这首诗以四个肯定的回答表达出为何要热爱生命的哲理。
四个段落,看似相似,却各有其趣。四个段落分别以“成功”、“爱情”、“奋斗历程”和“未来”为意象进行分析和回答。
这四个意象可以说是包括汪国真、席慕容在内的一些清新哲理派诗人惯用的几个意象,不晦涩,不故弄玄虚,不生僻难解,可以说是完全区别于朦胧诗的特点,也是汪国真的诗歌取得成功之原因所在。中国的诗歌,从最早开始,就大多承载着歌唱功能的,但是朦胧诗却背弃了这个主要功能。
尽管朦胧诗在八十年代受到读者的极大关注和追捧,但它毕竟是残缺的、先天不足的。我个人虽然非常欣赏朦胧诗,但对这一缺陷却深感遗憾。
朦胧诗多半孤傲,这帮助诗歌成功,也促使它衰败。相反,汪国真的诗歌背弃孤傲,甚至在韵律的营造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他的诗歌基本上都是可以直接拿来谱曲歌唱的,热衷于流行音乐的年青人,自然也较容易接受这种诗歌形式了。在意境上,汪国真似乎不如朦胧派。
汪国真惯用“爱情”、“成功”等意象,他的大量作品都采用了这些基本意象,这也许是汪国真本人的偏好,也可能是为了迎合意识形态的一种妥协吧。
这首诗以四个肯定的回答表达出为何要热爱生命的哲理。
四个段落,看似相似,却各有其趣。四个段落分别以“成功”、“爱情”、“奋斗历程”和“未来”为意象进行分析和回答。
这四个意象可以说是包括汪国真、席慕容在内的一些清新哲理派诗人惯用的几个意象,不晦涩,不故弄玄虚,不生僻难解,可以说是完全区别于朦胧诗的特点,也是汪国真的诗歌取得成功之原因所在。中国的诗歌,从最早开始,就大多承载着歌唱功能的,但是朦胧诗却背弃了这个主要功能。
尽管朦胧诗在八十年代受到读者的极大关注和追捧,但它毕竟是残缺的、先天不足的。我个人虽然非常欣赏朦胧诗,但对这一缺陷却深感遗憾。
朦胧诗多半孤傲,这帮助诗歌成功,也促使它衰败。相反,汪国真的诗歌背弃孤傲,甚至在韵律的营造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他的诗歌基本上都是可以直接拿来谱曲歌唱的,热衷于流行音乐的年青人,自然也较容易接受这种诗歌形式了。在意境上,汪国真似乎不如朦胧派。
汪国真惯用“爱情”、“成功”等意象,他的大量作品都采用了这些基本意象,这也许是汪国真本人的偏好,也可能是为了迎合意识形态的一种妥协吧。
在《热爱生命》中,他将主人公置于险恶的北疆环境之中,面对严酷的现实:饥饿和死亡,让他明白自然力的强大和自身的渺小和脆弱。
然而,伦敦总是不甘就范,不把自己限定在严格定义的自然主义框架之中,他将“现实主义的唯物论结合于对外部世界的表现中,将浪漫的理想主义结合于主观的人。”他赋予《热爱生命》中的淘金者正视严酷现实的勇气、战胜逆境的坚强意志以及成为强者超人的英维气摄,最终在同北疆荒原、伤残、饥饿、死亡的斗争中,赢得了生存的权利,成为自然的强者。
因此,《热爱生命》不应是一部单一的纯自然主义作品,而是自然主义和浪漫主义的有机融合,这是小说艺术力量之所在,也是其经久不衰的真正原因之一。主人公孤零零一个人被抛在了这片“辽阔可怕的荒野”,然而造成他孤立无援的罪魁祸首却不是“荒野”而恰恰是“文明”。
小说主人公和他的同伴无疑是来自文明世界的淘金者,他们不远万里来到荒芜的北国冰原,根本目的只有一个——黄金。所以当黄金到手之后,其他一切都显得无足轻重,两人一起冒险时同甘共苦的伙伴情谊已变得一文不值。
小说中的这一情节也折射了现代文明社会中人类灵魂的癌变。工业文明突飞猛进,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产品和消费品极大丰富,这就勾起了人类欲望的无限膨胀。
人们所做的一切努力最终都是为了牟取物质财富,填充私欲。然而,“与物欲横流的物质文化相对的是几近真空的精神状态”。
当拜金主义、利己主义成为文明世界的价值观念时,人与人的关系归根到底也只是经济利益关系了。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相互利用、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强取豪夺都是司空见惯,精神堕落、道德沦丧也是不可避免。
“精神的空虚、心灵的寂寞、感情的颓废”,使“温情”、“友爱”、“互助”之类的字眼变得似曾相识但却遥不可及。鉴于这样的社会背景和心态背景,比尔对主人公的呼救置之不理,将他一个人丢在后面而不顾其生死,这种做法根本不足为奇,文明的虚伪也昭然显现。
自然界中物种繁多,人类不过是其中的一种。当小说主人公作为一个蜕去文明外壳的本真的人与一条病狼对峙对决的时候,我们更深切地体会到了这一点。
没有了枪和猎刀,没有了文明的伪装,人回归了他的原初,又成了自然界中一种普通的生物,在食物链中他甚至不在狼之上,如果主人公遇上的不是一条病狼,他恐怕早己命丧利齿。此时“他的步子软弱无力,很不稳,就像跟他他后面的那只狼一样又软又不稳”。
人之于狼己没有任何优势,相反显得十分相像:身处同样的环境,同样被死神追逐又同样挣扎求生,一个是受伤的人,一只是不健康的狼,他们一路对峙,相互提防又相互窥视。“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吸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
此时我们看到的不再是文明人和野兽,而是平等的“两个生灵”。人在自然界中并不高贵,也没有特权,死亡同样威胁他,而支持他反抗死神的不是高尚伟大的思想,仅仅是最原始质朴的求生欲。
狼也不愿意死去,它也有求生的欲望,也有在自然界中继续生存的权利,它的生命也并不低贱。由此,人类需要重新确立自己在自然界中的位置,人类决不是自然的主宰,相反只是自然生命共同体中的一个普通成员。
利用场景的优势表达情感。当被同伴比尔抛弃之时,对于自然环境的描述出现了两次,分别是“靠近地平线的太阳,像一困快要熄灭的火球,几乎被那些混混沌沌的浓雾同蒸气遮没了,让你觉得它好像是什么密密麻麻,然而轮廓模糊、不可捉摸的东西。”
这一描述完美地对照了主人公的心理状态,他几乎不敢相信比尔能够将他抛弃,将受伤的他独自留下,他多么希望所有发生的一切是由于模糊的浓雾天气给他带来的幻觉。类似的描述还有“这是一片叫人看了发愁的景象。
到处都是模糊的天际线。小山全是那么低低的。
没有树,没有灌木,没有草一一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辽朗可怕的荒野,迅速地使他两眼露出了恐惧神色。”,这种荒凉的、使人沮丧的环境描写烘托出了主人公身处的环境,同时让读者深刻地感受到他在那样的环境下的内心的恐惧和极度地失望。
生动的比喻。“谷底一片潮湿,浓厚的苔藓,像海绵一样,紧贴在水面上。
他走一步,水就从他脚底下溅射出来,他每次一提起脚,就会引起一种吧哑吧哑的声音,因为潮湿的苔藓总是吸住他的脚,不肯放松。”生动地将浓厚的苔藓比喻作海绵,为后一句话中所描述的主人公在如此潮湿的环境艰难地跋涉埋下伏笔,正是有前面提到的海绵,才会有后文生动的“吸”住他的脚。
而在“他像发疟子似的抖了起来,连手里的枪都哗喇一声落到水里。”一句的表述中,同样体现出作者巧妙地运用明喻的写作手法,达到了言简意赅,生动形象的目的。
恰当的反复。作者在文中有几处恰当地使用了反复的手法,不但没有给读者留下冗长、啰嗦的印象,反而使读者更加身临其境地体会了小说中主人公的经历。
简短有力的对话。简短、有力的对话的巧妙运用是这篇著名短篇小说的另外一大特点。
“比尔!”他低声地,一次又一次地喊道,比尔仅仅两个词汇,虽然没有形成。
1、热爱生命赏析: 比起诗歌,这更像是一场对灵魂的剖析。
诗人在这世上棱角分明地活着,与人生搏斗,在岁月深处乞讨着温暖。有风吹雨打,有坎坷波折,用痛苦做砝码,将灵魂称量。
每一份经历过的坎坷挫折,都在增加生命的厚度,在这半生的出走中,唯有那一份对生命的执着不变,热爱不减。那战胜困顿的顽强与生生不息的动力,都源于人们对生命的热爱。
这样的热爱锻造了无比强大的内心,也正是这一份赤诚,才能让人无畏荒宏岁月,不惧世事坎坷。他看似贫穷四处乞讨温暖,在广袤的世界中独行,看似一无所有,却又拥有一切。
即使见过最波折的路途,却依旧不向世界低头,依旧旗帜分明地向旧势力发出挑战。热爱生命,不只是一种生活态度,更是对人生的尊重。
凭着这样的热爱,足以一路向前,正如汪国真所说,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2、热爱生命的主题:告诫读者对生命要敬畏。
扩展资料: 食指:本名郭路生,山东鱼台人。朦胧诗代表人物,被当代诗坛誉为“朦胧诗鼻祖”。
高中毕业。被称为新诗潮诗歌第一人。
当朦胧诗的主将们还处于蒙昧之中,食指已写出了划时代的篇章。他的作品基本上遵从了四行一节,在轻重音不断变化中求得感人效果的传统方式,以语言的时间艺术,与中国画式的空间艺术相结合,实现了他所反复讲述的"我的诗是一面窗户,是窗含西岭千秋雪"的艺术追求。
他的诗是质朴的,没有华而不实的语言。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热爱生命。
生命绽放鲜艳花朵,
用价值奏响生命之歌。
漫漫长夜等待黎明,
我望见弥朦的田野上,
托着一颗闪亮的晨星。
生命的光辉在黑暗中升起,
从漫漫的黑暗里,
吐着最后的喘息。
生命如歌,
岁月无痕,
一切处于浮华之中,
又处于浮华之外。
生命如诗,
追寻过去的日子,
如同在沙滩漫步,
回首——
每一个脚印盛满了爱与忧伤,
每一步都写这努力的艰辛。
青丝暮雪中,
孑立的身影,
斑斓的天穹,
潺缓的溪流,
峥嵘的高山,
我们在无度掠去中无度失去。
生命到底是生命?
生命是落山的太阳,
是峭壁上的青松,
是行将熄灭的蜡烛,
是一闪即逝的流星。
宁静淡泊的休憩之后,
在生命的道路上走下去。
食指《热爱生命》赏析转贴自:语文轩这首诗写于十年动乱结束后不久的1979年 ,堪称是《相信未来》(见本报第333期第4版)的姊妹篇。
它们影响了整个一代人,当年的许多知青,在生活极其艰难和理想接近破灭时,正是《相信未来》和《热爱生命》鼓励他们顽强地活下去。诗人以异乎寻常的坚毅和刚强、执着和热烈,以一种近于悲壮的口吻告诉我们,不管人生多么艰辛,不论命运多么坎坷,都必须愈挫愈奋,坚忍不拔,百折不回,忍辱负重,向命运挑战,实现生命的价值。
这一切都昭示了诗人那崇高而严正的命题:“相信未来,热爱生命”!诗人在另一首《书简》中就曾这样写道:“我们应当永远牢记一条真理/无论在欢乐还是辛酸的日子里/我们的心啊,要永远向前憧憬/这样,才不会丧失生活的勇气……”这首诗在意象的撷取上,有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就是多选取那些带有痛苦和悲哀色彩的客观物象,如“攀附的葛藤”“凄风苦雨”“荒草野径”“顽石棱角的坚硬”“拦路的荆棘”“冬天风雪”“夏天毒日”等等,这些意象,看似信手拈来,实际上是诗人的真力弥满,万象归怀;这些意象,借物载情,寓理于形,极具内质和张力,充分构筑了全诗的沉郁悲慨、深沉丰沛的思想和感情的内蕴和独特的诗美空间。本诗一袭食指诗的一贯的艺术风格,悲壮而不悲戚,凝重而不沉重,感慨而不感伤,迷惘而不迷惑,是痛苦中的呐喊,是滴血的呼唤,是含泪的微笑,是一曲顽强奋进的生命之歌。
1、初读课文,粗通课文大意,用简洁的语言讲述故事情节。
复述故事,把握情节梗概:极度饥饿,以驯鹿剩骨维生。历尽艰辛,发现海边大船。
努力爬行,遭遇病狼跟踪。殊死搏斗,最终战胜病狼。
课文是小说的节选,写一位淘金者在求生旅途的种种遭遇、感受以及他对生命的渴求。(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
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首先写到主人公恐惧的心理,因为狼嚎的声音而恐惧;到傍晚产生了矛盾的心理,死也许就是解脱。以后的几天中,他凭着生命的意识前进,在极度虚弱时,他看到了希望──一只大船,同时也遇到死敌──病狼;于是出现人狼对峙──同样虚弱的人与狼的对峙。
在濒临死亡的时候,他靠近了大船,看到了生的希望,而人与狼也开始挑战生命的极限,进行了一场闻所未闻的生死决斗。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可以通过板书展示文章的主线:饥饿觅食(狼嚎、恐惧、矛盾)──产生幻觉(遇大船,“激动”、麻木)──遇病狼(冷静、沉着)──与狼决斗(超越极限)──战胜病狼2、跳读课文:文中的“这个人”在荒原上面临着哪些生死考验?又是如何战胜的?学生筛选、概括,教师点拨:明确:考验:饥饿、伤病、寒冷、野兽、自我等。
极地恶劣的地理环境、气候(“接下来是几天可怕的雨雪”)、食物的匮乏、体力近乎衰竭、野兽出没(“这地方的狼很多”)……同自然的斗争老是失败,饥饿、寒冷、伤痛紧紧缠住他,他甚至想到放弃:“死并没有什么难过”“死就等于睡觉”“它意味着结束、休息”。说明意志坚强的人也有内心的矛盾和痛苦,在同环境和困难斗争的时候也有自身的灰心和软弱,真实地反映了人物内心的某些脆弱成分。
他之所以能战胜这些并顽强地生存下来,是因为他坚韧顽强,不畏艰难险阻。他虽然身体衰弱无比。
并且时常处于昏迷之中,却有着惊人的意志力和强烈的求生欲望。一面同自然抗争,一面努力地克服自身弱点不断磨炼自己,最终战胜这一切,成为顽强不屈、具有超人勇气的强者;极度寒冷──用白铁罐子烧热水,极度饥饿──砸鹿剩骨、吃沼泽浆果,极度疲劳──内在的生命逼着他向前爬,右脚伤残──膝盖和脚鲜血淋漓,撕衬衫来垫,饿狼尾随──时昏时醒,努力提防。
在这场人与自然、人与自我的至死搏斗中,人的伟大与坚强也最鲜明地体现了出来。作品所要弘扬的正是这样—种硬汉精神。
四、研读赏析——赏读文中的细节描写,体会人物坚韧顽强,不畏艰险的意志力。小说之所以产生了如此震撼人心的力量,在于人物形象的塑造,课文通过“他”的经历,向我们展示了一幅幅生命垂危者求生的画面,那么,是什么促使他如此顽强?在塑造这一人物时作者主要采用了哪些描写方法?1.共同赏析精彩片段。
(1)抽读写主人公见到驯鹿骨头的段落:“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难道在天黑之前,他也可能变成这个样子吗?生命就是这样吗,呃?真是一种空虚的、转瞬即逝的东西。”“他蹲在苔藓地上,嘴里衔着一根骨头,吮吸着仍然使骨头微微泛红的残余生命……有时砸到自己的指头,使他一时感到惊奇的是,他并不觉得很痛。”
提示:这是在主人公饥饿难忍、无处觅食之时的思维独白和动作描写,一头可爱的小驯鹿只剩下了骨头,他联想到什么呢?(联想到自己,联想到生命是如此脆弱,这说明即使意志坚强的人也有内心的矛盾和痛苦,在同环境和困难斗争的时候也有自身的灰心和软弱,真实地反映了人物的内心。)那他是否消沉,退缩呢?行动就是最好的证明,即使生肉、碎骨也让他感到欣喜,可见对生命的热爱,对生的渴求。
同时他不觉得痛则说明身体的虚弱,反应开始迟钝了。(2)人和病狼最后较量的情节是小说最为精彩的场面,也是高潮部分,可齐读最后两段:“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
牙咬手,手抓牙,这简直是闻所未闻的搏斗方式,只有在奄奄一息的人和同样衰弱垂死的病狼之间才有可能发生。牙和手都无力了,可是人终于用另一只手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住”了。
几分钟后,人把全身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可惜他的双手已无力把狼掐死。可是他还要用嘴咬住狼的咽喉……终于,狼死掉了,像“铅液”一样的狼血灌入人的胃里。
人战胜了狼,杀死了狼,喝了狼的血,而不是相反。通过上述对主人公内心世界和细节、动作的刻画,揭示了主人公身处困境却不肯向困难低头,顽强不屈同自然作斗争的坚强意志和热爱生命的深刻主题。
(3)同时,主人公也在同自然和自身弱点的斗争中不断磨炼自己坚强的意志和求生的信念,培养了顽强的生命意志和勇敢精神,成为顽强不屈、具有超人勇气的强者。2.学生自由解读其他部分,感悟生命:找出自己感悟较深或留下深刻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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