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高考 中考

2020年湘潭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发布时间: 2022-03-27 08:44:29

2020年湘潭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录取方式

普通高中录取时将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优惠加分相加后排序,根据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的105%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类考生总分达最低控制分数线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艺术中考成绩等第、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等第考查成绩达C等及C等以上,按照直升生、特长生、指标生和常规招生的顺序依次分类择优录取:

直升生录取分数线按照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特长生录取根据特长生计划在专业测试上线名单中按录取档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指标生录取根据指标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应省示范性高中录取分数线降低6%为指标生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常规招生录取根据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顺序录取。

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对招生计划未录满的学校进行补录工作。补录时,录取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未被我市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和极个别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体育、艺术、理化生实验考试特别优秀的市外初中学校毕业生。在全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时,省示范性高中此类补录学生作为优秀生源统计,其它高中学校此类补录学生作为优良生源统计。

湘潭中考

温馨提示:
本文【2020年湘潭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由作者教培参考提供。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学分高考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部分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 @ 2024 学分高考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17021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