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高考 中考

2020龙南县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发布时间: 2022-03-27 08:42:22

2020龙南县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四、录取

★1.今年中招录取办法按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进行录取,最低录取线应不低于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线。

★2.师范定向类录取:中考成绩公布后,按1:1的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原不低于523分,在第一志愿报考师范定向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未录取师范定向生的可根据其志愿参与重点高中和一般高中录取。

★3.均衡生资格的认定:本县初中在籍应届直升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三年学籍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办理了正常休学、复学、转学手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办理日期截止为2019年3月31日(含电子学籍)。历届生不具备均衡生资格。

龙南中考

温馨提示:
本文【2020龙南县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由作者教培参考提供。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学分高考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部分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 @ 2024 学分高考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17021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