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高职对口录取工作基本结束,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根据有关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现将我校2021年高职对口录取名单(联合培养)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信息保留至年底。若对录取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或纪检监察室反映,我们将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处理。最终录取结果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录取信息为准。
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参加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一经正式录取,一律不能退档换录。
公示结束后,我校将向获得正式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待定,敬请考生留意我校招生信息网相关内容。录取通知书将邮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收,并按录取通知书要求按时到校注册报到。
根据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生入学就读一个学期后,可根据个人意愿提出转专业申请,符合条件者予以转专业。
招生办公室电话:0771-3859060 3829762
纪检监察室电话:0771-3851926
2021年高职对口录取名单公示(联合培养)
http://www.gxic.net/76/content.jsp?infoxID=26353&CatalogxID=0&SubCatalogxID=901&needSubSub=1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