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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景德镇中考加分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 2022-03-25 10:31:06

2020景德镇中考加分优惠政策

根据省中招委文件精神及我市的实际情况,优惠加分政策如下: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加5分;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具体规定执行。

3.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具体规定执行。

4.烈士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所填报学校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号)具体规定执行。

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字[2020]2号)具体规定执行。

7.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

8.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对象,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号)文件审核确认。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凡于2017年进入三中(不含五中联办班)、外国语学校(不含联办班)、六中(不含联办班)、十一中(不含联办班、联办实验班)、十五中(不含联办班、联办实验班)、十七中、二十中(不含联办班)就读满三年的应届毕业生参加中考时均享受降15分录取普通高中、省重点高中的优惠;外国语学校联办班、六中联办班、十一中联办班(不含联办实验班)、十五中联办班(不含联办实验班)、二十中联办班就读满三年的应届毕业生参加中考时均享受降10分录取普通高中、省重点高中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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