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利息有以下法律规定:借贷利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挂牌利率的4倍;一部分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各方需要明确的一致利益。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680条
禁止高息放贷,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未约定支付利息的,视为不计息。
借款合同对利息支付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根据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视为无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贷款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牌价4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自2019年8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您好!个人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话,不能主张利息,但可以主张逾期还款利息。
法律依据:2022年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借款利息约定不清楚怎么办 如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 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正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当事人对支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无须经过合同法第61条规定的补缺程序,直接确定为不支付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1条予以确定,即“ 合同生效 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在实际处理 民间借贷纠纷 时,如果对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认定为无息借款,但是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主张收取逾期归还借款的利息,则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二、怎么处理借款利息约定不明问题 双方在借款合同或 借条 中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 贷款利率 计息。在实际案例中,到底是否支付利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判决支付利息或不支付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其实在实践中, 债务人 最好是秉持“好借好还,再借不难”的理念,及时的还款,这样也省去了讨债、逃债的麻烦。作为 债权人 ,如果您的债务人没有及时还款,而您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去讨债的话,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 律师 。而要是 借款利息约定 不清楚的话,通常情况下都是按照没有约定利息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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