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和浙大有关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创建于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浙江大学、杭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与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创办。在成立初期,浙江大学除了提供冠名权,还会给予共用教学资源、学术资源等各方面支持。2020年1月教育部批复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转设后校名为浙大城市学院。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是二本。在浙江,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的部分专业是一本招生,大部分专业都是第二批招生。在其他省份,除了几个招生数较少的省份以外,在全国大多数省份都明确是二本招生。所以严格的说,浙大城院是二本。
浙大城市学院现设有计算机与计算科学学院等12个学院和浙大城市学院怀卡托大学联合学院等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院),涵盖经、法、文、历史、理、工、医、管、艺术等九大学科门类,拥有浙江省一流学科和重点学科7个,省工程实验室和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各1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学校现有42个本科专业,包含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省一流专业、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17个。
1、“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不属于重点大学。
2、"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简称“浙大城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浙江大学、杭州市人民政府与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共同发起创办的民办独立学院,学生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毕业后能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以获得“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3、"浙江大学"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中国首批7所“211工程”、首批9所“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是C9联盟、世界大学联盟、环太平洋大学联盟的成员,是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是中国著名顶尖学府之一。"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和"浙江大学"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4、高考每年的录取分数线都有所不同,参考2018年黑龙江理科录取分数线为472分。
浙大城市学院是浙江大学下属的三本学院。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简称“浙大城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浙江大学、杭州市人民政府与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共同发起创办的民办独立学院。在成立初期,浙江大学除了提供冠名权,还会给予共用教学资源、学术资源等各方面支持。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浙江大学、杭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并与浙江省邮电管理局(现为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共同发起创办的一所新型普通本科高校。
浙大城市学院和浙大的关系为独立学院的关系,因为浙大城市学院的前身就是创建于1999年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学校校园占地1000余亩,校舍面积51万余平方米。设有计算机与计算科学学院等11个学院和浙大城市学院怀卡托大学联合学院等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院),38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经、管、法、工、理、医、艺术等八大学科门类。
浙大城市学院其他情况简介。
学校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个,浙江省一流学科和重点学科7个,省一流专业、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17个,省工程实验室和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各1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近年来获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精品课程23门,入选省课堂创新校,教改实践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
以上内容参考 浙大城市学院——学校简介
浙大城市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原名 浙江 大学城市学院;
2012年4月,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2017年,成为浙江省专业硕士点培育建设立项单位;
2020年1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浙大城市学院(公办),同时撤销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的建制。
学校历程
1999年,第三次全国教育 工作 会议召开,为满足浙江考生的入学需求和地方建设对于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为浙江省高等教育作更大的贡献。沐浴着第三次全教会的春风,四校合并后的新浙江大学与杭州市人民政府一拍即合,经过几个月的协商,7月20日,教育部批准杭州市和浙江大学合作举办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同年7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成立,由浙江大学、杭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并与浙江省邮电管理局(现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共同发起创办。
2003年3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举行 理工 科分院成立大会,新组建的 计算机 与计算科学学院、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工程学院四个 二级 分院同时成立;同年9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外国语学院组建成立, 研究生 部成立,该院和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
2005年3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研究生会成立。
2009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入选全国首批CDIO试点单位。2011年6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创业 教育学院成立;同年,被列为浙江省教育体制改革提高教育对外开放水平试点高校。
2012年4月,浙江省学位委员会正式发文批准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2015年7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护理学院成立(归属医学院),由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与浙江大学医学院合作举办;同年12月,被确定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
2016年1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成为首批CDIO工程教育联盟理事单位;同年9月,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在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揭牌成立,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共享办学资源,逐步实现整体融合;同年10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通过 独立学院 规范设置省级验收。
2020年1月,教育部复函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浙大城市学院,学校标识码4133013021,同时撤销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的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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