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高考 教育头条

东莞初级会计培训班学费

发布时间: 2022-02-28 04:33:44

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即毅然摈弃以考证为主的传统市场定位,开拓以就业为导向,以会计实战为独特核心的培训平台,建立“真账实操+强化训练+职业素养训练+就业推荐/就业+手把手指导+终生就业辅导”的全景式人才培养服务模式,专注于为中国会计行业培养真正实用的会计人才!

课程内容

管理会计基础:掌握会计核算基本流程

会计实训:真实企业业务,真实单据,真实企业账务,让你GET会计核算必杀技,成为做账达人,打通会计核算关键节

税务实训详细介绍税种,申报与缴纳,遵循怎样的税收征管

财务办公软件实训:精通常用办公软件、财务软件的应用与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东莞初级会计培训班学费

预缴增值税缴纳的附加税可以抵减吗?

预缴增值税缴纳的附加税可以抵减.理由如下:

1、纳税人在辅导期内增购专用发票,继续实行预缴增值税的办法,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应于下期增购专用发票时,按次抵减.

2、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纳税人预缴税款抵减的审核工作:

(1)纳税人发生预缴税款抵减的,应自行计算需抵减的税款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减申请.

(2)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申请后,经审核,纳税人缴税和专用发票发售情况无误,且纳税人预缴增值税余额大于本次预缴增值税的,不再预缴税款可直接发售专用发票;纳税人本次预缴增值税大于预缴增值税余额的,应按差额部分预缴后再发售专用发票.

3、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人辅导期结束后的个月内,一次性退还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余额.因文件中没有规定,企业在辅导期满后的预缴可以抵扣应缴税款,辅导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次性退还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余额.

温馨提示:
本文【东莞初级会计培训班学费】由作者教培参考提供。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学分高考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部分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 @ 2024 学分高考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17021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