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奖优助学:学院按照和河南省相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奖学金等奖励措施。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报到注册后可以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同时,学院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特困补助和部分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二条毕业和就业: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颁发承认学历、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电子注册的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发放就业报到证。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私自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违者我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希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行为。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经教育部批准,2021年面向河南省招生。
第十七条录取新生基本条件及原则:
1.教育部颁发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2.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省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3.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的原则,从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调剂到“缺额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如招生计划未完成,经省级招生机构批准,可适当降分录取,录取专业为“缺额专业”;
4.同等条件下,文科以文化课英语、语文、数学成绩排序,成绩高者录取;理科以文化课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序,成绩高者录取;
5.录取体检要求:考生身体需符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6.专业培养外语语种: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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