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人员来沪投资享受优惠资格认定怎么办理
留学人员来沪创办企业资格认定
根据沪府发[2005]34号文件精神,上海市人事局为留学人员来沪创办企业享受优惠资格进行认定。
一、留学人员来沪创办企业申报材料
申请表: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登记表:原件1份 复印件2份(贴照片2张)
护照:验证原件 复印件2份
学位证书:验证原件 复印件2份
国外长期居住证:验证原件 复印件2份
银行资信证明: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产权证:复印件2份
委托书:原件1份 复印件1份(写明代为签字有效并负法律责任)
[取得资格认定证书后需任选一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
[如果没有原件,则需提供驻中国使馆验证过的复印件]
二、受理条件
1、获得国外本科以上学历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2、出国留学后已获得外国长期(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的人员;
3、在国内已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三、受理程序
出国留学人员或其委托人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颁发《出国留学人员来沪投资享受优惠资格认定证书》,凭证书向外资、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留学人员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一万美元,享受与外商投资企业同等待遇。
管理部门:上海市人事局留学人员工作处
受理部门: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四、受理地点和时间
浦东商城路660号5楼
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注:周一至周五,其中周三由上海市工商管理局、上海市财税局、上海市外商投资委员会、上海市技术监督局、上海海关、外汇管理局等管理部门一门式咨询服务。
上海对留学生回沪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一、为何要制定《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
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以下文中简称“规定”),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贯彻落实《上海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行动纲要》,不断优化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答:本规定适用于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留学人员,包含入外籍以及从港澳台地区出国留学的留学人员。
三、为留学人员服务的主要政府部门有哪些?
答:市人事局是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市引进留学人员的政策、规划,对引进留学人员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对有关工作进行效益评估等。
市科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外资委、市质量技监局、市财税局、市地税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信息委、市医保局、市人口计生委、上海海关、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相关工作。
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留学人员联谊会以及留学人员用人单位等要加强对留学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建设等方面的教育,使其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同时,要关心留学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为留学人员在上海工作和创业提供便利。
四、请介绍一下有关“上海市协调海外人才工作联席会议”的情况。
答:“上海市协调海外人才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本市相关单位组成,主要解决留学人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人事局负责。
五、本规定所称的留学人员主要指哪些?
答:本规定所称的留学人员主要指:
(一)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六、上海市重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的对象是什么?
答:上海市将重点引进战略产业和重点项目急需的高层次留学人员。上海市引进的高层次留学人员,除符合留学人员的规定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是某一领域的开拓人、奠基人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
(二)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三)在世界知名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经营管理专家,或在著名跨国公司、金融机构担任高级技术职务,在知名律师(会计、咨询)事务所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有较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在国(境)外政府机构、政府间国际组织、著名非政府机构中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的专家、学者;
(五)学术造诣高深,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在国际著名的学术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有国际影响的学术奖励,其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的专家、学者;
(六)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七)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
(八)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急需的特殊人才。
七、请问上海市鼓励留学人员为上海服务的方式有哪些?
答:上海市鼓励留学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方式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在国家机关担任国家公务员、顾问或咨询、技术专家;
(二)以技术入股或投资的形式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三)担任国有企业法人代表;
(四)在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文化艺术院团、新闻媒体、金融机构、重点(开放)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受聘担任或兼任专业技术职务、中高级管理职务、顾问或名誉职务;
(五)投资开办教育、医疗机构或建筑设计、律师、会计、咨询等服务机构;
(六)利用先进科学技术、设备和资金等条件,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类企业等企事业单位进行合作研究或建立合作研究开发基地;
(七)担任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
(八)来本市讲学或进行学术、文化艺术等方面的交流;
(九)在境外开展接受委托科研项目的研发活动,或将境外科研项目委托本市有关研究单位、团体进行研发;
(十)依托境外的科研、教育、培训机构,与有关单位合作或接受委托,为用人单位培养人才;
(十一)在本市注册中介机构,为本市引进外资、技术、项目等提供中介服务,联系外国专家来本市举办各种学术技术交流活动,联系国外学术技术团体开展科技经济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境外从事为本市产品开拓国际市场推介营销等中介服务;
(十二)应聘在本市单位驻境外机构工作;
(十三)以其它方式为本市服务。
八、留学人员到上海来创业需办理什么手续?
答:市人事局为留学人员创办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提供资格认定等相关服务,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外资委、市质量技监局、上海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等部门提供集中服务,方便留学人员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九、我想到上海来创办一家企业,但我最近在国外工作比较繁忙,没有时间到上海来办理注册企业的手续,我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答:为便利留学人员来上海投资创办企业,市人事局可受理留学人员委托国内亲友代为申请创办留学人员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认定,后由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十、留学人员到上海来注册企业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在国家和本市允许和鼓励投资的行业范围内,留学人员可以利用技术专利、科技成果来上海作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入股等,也可以自办企业或与本市企业合作、合资,还可以用个人或境外注册公司的名义来上海投资。留学人员企业注册资金可执行注册同类企业的最低限额标准。
十一、请问上海是否有专门为留学人员创办企业提供集中服务的创业园区?
答:上海市设立了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享受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孵化机构的优惠政策。可以引进和建立若干专业化风险资金或创业资金。
上海市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创业园区建立为留学人员提供创业资本支持和融资担保的种子资金和担保资金,为园区内企业在吸引国际创业投资和争取上市等方面创造条件。
十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将为留学人员创办企业提供哪些服务?
答:各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应当为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在企业注册、土地使用、税务、商检、进出口代理、商务、公用事业、劳动人事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减化手续,减少环节。创业园区要为注册在园区内的留学人员企业提供场租、资金扶持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的优惠待遇。要协助留学人员按程序申报本市各类政府资助项目。
上海市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上海参加经济建设,发挥出国留学人员的科学技术专长和对外联系的桥梁作用,促进上海的经济发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获得国外大专以上学历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留学后已获得外国长期(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的人员,在国内已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可申请来上海工作。第三条 上海市人事局是本市综合管理出国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的机构。其所属的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具体承担 出国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的咨询、管理、服务和安置等项工作。第四条 出国留学人员可以来上海的国家机关,全民、集体、乡镇企事业单位,私营、股份制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工作,也可以在国(境)外企业(公司)驻沪机构工作;也可以在本市单位、中央及外省市在沪单位驻国(境)外机构工作或受聘担任驻国(境)外信息员、推销员等。
出国留学人员可以利用技术专利、科技成果来上海作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合作、技术入股等,也可以自办或合办民间科技企业、股份制企业,还可以用个人或国(境)外注册公司的名义来上海投资。
出国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可长期定居,也可短期应聘,受聘单位可一个,也可多个。短期应聘者,可不受退休年龄的限制。第五条 出国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可由本人或委托国内亲友联系落实接受单位,也可通过“中心”联系落实接收单位;用人单位也可自行联系物色在国外的留学人员。
国家教委或国家人事部分配来沪工作的出国留学人员,由“中心”负责接转关系或安置。
来上海短期应聘工作的,可由本人或委托国内亲友联系落实接受聘用单位,还可通过“中心”联系落实受聘单位,经个人、用人单位和“中心”三方订立短期聘用协议后,由“中心”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也可自行物色人选。第六条 来上海工作的出国留学人员,应向“中心”提交下列资料:
留学生须提供本人护照、国外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和有关论文的复印件。
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须提供本人护照、国外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有效证明以及国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有关论文、成果证明的复印件。第七条 来上海工作的出国留学人员,要求在沪定居的,由接收单位的局级主管部门报市人事局办理审批手续;国家教委或国家人事部分配来上海工作的,由本人到“中心”办理接转行政关系等手续。上述人员凭市人事局出具的证明到本市公安部门报入常住户口,接收单位可免缴城市建设费。
短期应聘来上海工作或投资的,凭市人事局出具的证明到本市公安部门报入临时户口。第八条 出国留学人员到上海投资或自办民间科技企业、股份制企业,从事研究或生产高新科技产品或国内紧缺产品的,有关部门优先办理立项审批。上述企业产品达到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标准的,可享受先进高科技企业或先进技术型、产品出口型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第九条 接收出国留学人员的单位,如受编制、用人指标、工资基金、工资总额限制的,可分别向市编委、市人事局和企业主管局提出申请,予以追加。
出国留学人员在上海工作期间,凡需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按规定程序评审,不受指标限制。
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后,出国前的工龄与回国后的工作年限(包括应聘在上海或上海驻国(境)外机构短期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第十条 出国留学人员来上海进行科研和从事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用人单位应优先提供科研经费和条件,也可自行或委托“中心”向国家和市有关部门申请科研择优资助经费和回国工作启动费以及科研课题经费等。第十一条 接收出国留学人员的单位应优先解决其住房。到上海定居工作的留学人员,可自费购买成本价优惠自用房一套。接收硕士以上学位留学人员的单位因本单位解决其住房确有困难的,可向“中心”申请在本市回国留学人员专项房源中解决。短期来上海工作的,可由聘用单位出资租借或委托“中心”租借回国留学人员公寓。第十二条 出国留学人员在上海工作期间作出贡献的,与其他人员一样由各级政府和用人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向国外市场成功推销了上海产品,由受益单位给予销售税后留利1%至6%的报酬。
开发新产品的,可在投产获利当年税后留利中给予3%至6%的报酬。不能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项目,由受益单位根据其效益的明显程度,给予一定的报酬。
经个人开辟渠道引进国外项目的,受益单位从获利当年税后留利中给予一定比例的报酬。
上述报酬免缴奖金税和工资调节税。
留学回国后,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一、留学生购买免税车政策
1.以学习和进修为目的,无论公派或自费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一学年以上;
2.完成学业或进修结束后二年内回国定居工作;
3.毕业或进修结束后首次入境未超过一年;
4.有免税指标(学习期间连续在外180天计一个免税指标,中途回国停留时间不超过1个月可连续计算);
5.免征进口零部件关税。这是汽免税车生产企业在进口零部件时上缴的关税,对留学回国人员免征这部分关税后,企业可到海关办理退税;
6.留学生回国购买免税车,具体是指能够免除所购汽车零部件中的进口关税和车辆购置税(约占整车价格的11.7%);
7.根据不同车型费用不同,总体的优惠费用在0.71—15.21万元间;
8.车型不同,需要等待的购买时间也不同,一般车型为2—3个月,快者为一个半月左右,而紧俏车型如迈腾、CC等则须等待3—6个月时间。
申请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回国前到中国使馆教育处开具);
2.毕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3.护照;
4.户口簿、身份证;
5.《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在户口所在地海关,供职单位盖章);
6.在职证明(供职单位开具)。
二、 留学生回国落户政策
我国公派或者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留学人员引进,办理北京市或者其他地区的户口: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360天以上);
4.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要在国外取得硕士或者以上学位,并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受理;
5.申请到其他省会城市(不包括上海、深圳)落户的需要大学本科以上或者以上学历。
申请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安置登记表》
2. 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留学回国人员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亲亲您好 为您查询的信息如下
购车减税 1留学生回国后,一年内购买政府指定范围的自用小汽车,可享受减免进口零部件关税和车辆购置税的优惠。
2 2.落户大城市 留学生更容易在一线城市落户,以上海北京落户条件为例。 留学生上海落户申请条件: 1、在国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留学半年以上; 3、毕业回国两年之内来上海工作,并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社保基数及个税
3 4.子女教育优惠 有些地域对于留学生回国后子女入学有优惠政策,通常由教育部门统一摆设,择校入学。 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在语言文字顺应期内入学,给予加分优惠,区内设有教授外语的学校供留学生自由选择。等等
留学生创业园?
一、哪些留学生可以享受创业优惠政策?可享受上海注册公司优惠政策的留学人员主要是指来上海创业的外籍以及从港澳台地区出国留学的留学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两类。1、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员;2、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二、上海的留学生创业园区有哪些?现已建成科技创业孵化基地、张江、虹桥临空、嘉定、漕河泾、宝山、杨浦、莘莘学子、莘闵等10个留学人员创业园。三、留学生在上海创业主要集中在哪些行业?留学生在上海注册公司较多涉及的行业包括:1、高科技公司:2、生物医药:3、会展公司:四、留学生在上海注册公司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有如下几类:1、财税优惠政策:1).高新技术企业两年内免税五减半;2).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三免二减半;3).留学生创办的企业其技术转让收入部分免征营业税;2、优惠扶持政策:1).留学人员在浦东创业,可获得15万元“浦东新区创业资金”的无息贷款;2).申请优惠扶持基金,如:创业基金200万元/年;科技创业资助资金1000万元/年;科技发展基金4000万元/年;中小企业担保基金1000万元/年等专项基金;3).可申请 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政府资金资助,最高50万元;3、管理及服务优惠:1).留学生注册公司可享受“一门式、一条龙”服务。2).留学生可申请“上海市居住证”B证,可以更为灵活的享受户籍及政府公共服务。3).享受子女入学优惠政策,留学生的子女由教育部门统一安排,择校入学。
留学生归国后就业和创业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留学生回国自主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留学生购买免税车政策
在如今的生活中,日常出行怎么能离开一部代步车呢。对普通大众来说,除了车子本身的价格之外,购车需要上缴的税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然而对于归国的留学生而言,购车是可以免税的。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如果归国留学生想要购买交通工具,学生可享受一些优惠政策。这项政策具体是指能够免除所购汽车零部件中的进口关税和车辆购置税。具体可以免税多少,依据学生购买车的类型以及价格而定。
留学生回国落户政策
很多留学生,国内户口是在二线城市。归国后,来到一线城市打拼,那么想要落户怎么办?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留学人员引进,可进行户口的办理:
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申请到其他省市省会城市(不包括 上海 、深圳) 落户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出国留学时间一年以上(满360天)
申请在有些一线大城市落户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受理
做学术研究方面的政策
如果学生是高学历,高学术归国人员,当你进入国家相关研究机关时,你的职称同比国内其他人员,要高出好几个等级。而且中国的国家机关也是比较重视研究人员的学术水平以及教育。
除此之外,额外的补助以及相关资金的支持也非常大。比如中国的中科院,中科院有百人计划,科研经费大概是两百万,还有几十万的住房补贴等。除了对自己本身发展之外,对于自己的子女也有相关的优惠政策。有些地区,通常由教育部门统一安排,择校入学。
个人创业政府支持
很多留学归国后的学子,并未直接投入公司上班,而是自己开始创业。不过,创业多有艰辛,尤其是资金问题。我国鼓励归国学生创业,同时也给相关优惠以及支持。据相关政策规定,留学归国创业人员,最高可领取最高十万元的无偿资助,大部分人拿到十万元,少部分人拿到八万或者六万元。对于办公区的租金,学生也可享受部分优惠,如一些留学生创业园提供第一年40平米免费办公室,第二年按实际租金的60%收费等。不同城市不同创业园区,优惠大小也是不同的。
应届生补助的城市
应届生补助的城市
应届生补助的城市,企业录用大学应届生政府补贴是由各地政府确定,而且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以下分析应届生补助的城市。
应届生补助的城市1
哪些城市有大学生就业补贴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重庆、宁波、南京、武汉等。
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一、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二、就业补助金并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可以领取,各地就业补助政策可能不完全相同,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
(2)属于困难家庭;
(3)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大学生就业补助领取方法
1、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2、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失业补助金,负责发放失业补助金和调查统计、咨询服务等工作。
各地方的补助力度
对毕业生补助力度最大的是广东省汕头市,在满足与当地企业签订要求下,“双一流”高校取得全日制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每年2、4万的综合补助!普通高校的全日制学生学位的应届毕业生给予综合补助1、2万元,最长连续补助两年。
需要注意的是要取得补助要满足三个条件:
1、必须满足汕头市人才措施的签订要求
2、必须是应届毕业生
3、必须取得学士学位
这三个条件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还是比较宽松的,有点可惜的是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法享受补助。
杭州市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被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可享受每年2000元/人的就业补贴,政策从2021年1月31日起执行。
杭州市对毕业生的补助力度没有汕头市大,但是补助的范围更广,只要是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都可以取得补助。
但是毕业生要获得补助也要满足三个条件:
1、需是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2、需要在中小企业依法缴纳社保12个月
3、月工资低于上年度市区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综合来看要想拿到杭州市的2000块钱补助也并不容易。
云南省
8.9亿元资金,对符合条件招录在岗的36774名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对昆明市按照每人0.5万元标准补助;
对曲靖、楚雄、玉溪、大理、红河等5个州市按照每人2万元标准补助;
对昭通、文山、普洱、西双版纳、保山、德宏、丽江、临沧等8个州市按照每人3万元标准补助;
对怒江、迪庆按照每人4万元标准补助。
至于如何落实,老纪并不了解,8.9亿资金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云南省对毕业生的补助力度是非常大的。最高获得4万元补助的毕业生非常幸运,毕竟大多数毕业生一年的工资去掉基本生活费,很难剩下4万元。
安徽省
给予困难毕业生,给予每人一次性1500元补助。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应届生补助的城市2
一、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以下对象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一)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原农村富余劳动力;
(二)在职从业人员(含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等,下同);
(三)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毕业学年学生;
(四)退役士兵、残疾人、服刑、戒毒人员等经认定的人员。
标准:
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中级或单项技术类专项职业能力项目鉴定且合格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考核鉴定费补贴;
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紧缺急需的中级以上或单项技术类专项职业能力的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80%培训补贴;
贴培训目录内其他中级以上或单项技术类专项职业能力的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60%培训补贴。
二、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本市普通高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向的以下学生: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标准:
一次性1000元/人。
三、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本市户籍毕业生;
(二)在毕业两年内初次就业,且就业形式为灵活就业;
(三)按规定在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并按照灵活就业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标准:
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应缴费社会保险费的50%。
四、跨区(县)非农就业的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实施就业补贴
劳动年龄段中,具有劳动能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郊区富余劳动力:
(一)户籍在闵行、宝山、嘉定、浦东、金山、松江、青浦、南汇、奉贤、崇明等十个区县的偏远地区。
(二)2007年4月1日—2010年3月31日期间,在户籍地以外区县就业,与实际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就业援助基地除外)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在非农产业的全日制岗位就业,月工资收入不超过本市城镇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
标准:每人每月210元。
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在沪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等创业组织的本市户籍劳动者;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和《出国留学人员来沪投资享受优惠资格认定证书》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
标准:
担保贷款金额最高为50万元。
六、青年创业见习
1、年龄在16—35周岁,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或未登记就业的青年;
2、参加本市就业创业见习计划的本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属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含本市及外省市户籍);
3、本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离校未就业全日制毕业生(含本市及外省市户籍)。
标准:
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每月补贴标准为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应届生补助的城市3
大学生未就业有补贴吗
家庭困难、当年底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次年1—6月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拓展内容:
一、政府资助
补贴必须与政府或公共机构相关。即便不是国家权力机构,只要行使政府职能,即属于政府范畴。政府既包括中央政府,也包括次一级的政府。
公共机构包括类似国有公司的公共机构。财政资助的形式多种多样:资金的直接转让;放弃收入或到期没有收取应收取的收入;提供一般基础设施之外的产品或服务,或购买产品;政府向基金机构支付、委托或指示私有机构履行前述一种或多种政府职能,且这种做法与政府通常采取的做法实质上并无不同。
政府资助不以政府产生支出为条件。政府资助可以是政府直接出钱资助,或者政府通过其他机构资助,也可以是通过政府确立的法律框架,由其他机构资助。
二、财政补贴
财政补贴政策即在结构失衡或出现供给“瓶颈”时,提供各种形式的财政补贴,以保护特定的产业及地区经济。它是国家协调经济运行和社会各方面利益分配关系的经济杠杆,也是发挥财政分配机制作用的特定手段。是世界上许多国家政府运用的一项重要经济政策。
1、作用
财政补贴作为一种宏观调控手段,可被政府用来实现多种政策目标,如对促进生产和流通的发展稳定市场价格、保障人民生活,以及扩大国际贸易等都有积极作用。但是,如果运用不当,补贴范围过宽,数额过大,就会超出财政的承受能力;如果补贴造成了某些产品的价格扭曲和企业的经营机制混乱,就会使之从调节社会经济活动的杠杆变为抑制经济发展的包袱。
2、政策
中国自50年代起实行的财政补贴政策,重点体现了国家保持社会政治、经济和人民生活稳定的要求。
留学生上海落户新政策2022
1、设置专项经费,支持留学生来沪工作,上海市政府设立专项经费,对来沪工作或短期讲学的留学生进行资金资助和补贴。
2、工资不由企业定,留学生在上海工作的工资报酬,可以在与企业协商后从优决定。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留学生,可以不受单位绩效工资的限制。
3、帮助留学生解决住房问题,聘用单位可以向来沪工作的留学生提供住房补贴,或者是直接以合约形式提供住房。
4、配偶子女落户福利,来沪工作或创业的留学人员及其配偶、16周岁以下或在普通中学就读的子女,可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并且优先解决就业、入学的问题。
5、其他拥有上海户口的福利,首次购房免房产税,可购车,并竞拍上海车牌。
法律依据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规范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根据《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6〕8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