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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十大黑洞

发布时间: 2024-06-20 13:56:20

工程招投标十大黑洞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学分高考网为大家解答。

工程招投标十大黑洞

不规范之一:先斩后奏

某化学公司为了扩大生产,想在某地区内建造一新厂房,于是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为了赶工期,在各项审批未批准前,该公司对新厂房的建设进行了招标。公司请了代理公司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有6家单位看了招标文件后,决定参与投标。于是潜在投标人在踏勘了现场后,认真地制作了标书。在投标的当日,6家潜在投标人按时来到了投标地点,却被化学公司的工作人员告知,由于该项目的审批未批准,故本次招标取消。原来新厂房的厂址临近市区,由于污染问题,市政府不批准在该地区建立化工厂。

不规范之二:度身招标

某大型国营煤矿对修建职工宿舍进行招标,其内部已经选定了几家以前曾经在本单位做过工程的关系较好的施工单位进行投标,于是在招标公告中其公布参加投标的条件中有一条:曾经在本煤矿有过工程业绩。最后,除了已经确定的那几家施工单位,其他施工单位均无法参加投标。

不规范之三:倾向招标

据某知情人士透露,一家国有企业在办公楼项目招标时,在招标开始前就内定了一个关系比较好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但通过公开招标竞争的方式并不能保证其中标。于是,作为该项目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该国有企业的一位副总在评标过程中介绍各家投标单位情况时,介绍其他投标单位时只是简单介绍一下,而在介绍那家内定的中标单位时说,这家投标单位曾经跟我们合作过,在工程管理和人员配备上比较合适,各方面跟我们都配合得很好,对这方面招标人是非常看重的,请评委充分考虑。最后评标结果出来时,这位副总所重点提到的那家单位是中标单位。

不规范之四:隐性公告

某招标项目属于大型基础设施,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进行招标。因某种原因,该项目的招标人希望A单位中标。但如果通过正常途径进行招标,招标人无法掌控招标的结果,于是招标人利用了公告发布这一环节:招标人将招标公告只发布在了某一发行量不大的不知名的地方报纸上。结果只有少数几家单位来投标,除了A单位,其他两家投标单位的实力比较弱。在评标的时候,评委推荐A单位中标,招标人如愿以偿地让自己事先内定的A单位中标。

不规范之五:借鸡生蛋

林某自己有一家建筑企业,人员、设备、施工技术等方面实力均比较欠缺。沈某是一个大型建筑企业的老总,该企业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很高。林某和沈某是高中同学,关系甚密。一次,某单位为修建办公大楼招标,公告中公布的该工程投标单位的资质条件、公司业绩等要求,林某的公司均不能满足。于是林某找到沈某,请沈某的公司前去投标。中标后由林某的公司实施该工程,由林某的公司付给沈某的公司一笔“感谢费”。结果沈某的公司成为该工程的中标单位,但实际是林某的公司在修建该工程。最终因林某公司的承建能力问题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法,工期延误。

不规范之六:排斥投标

某企业为扩建厂房进行招标,但其只想让几个关系好的施工单位来参加投标,于是该企业在资格预审时对所有报名的单位进行评分。由于资格预审的程序、评审方式不公开,又是采用打分的方式进行,个人操作的空间很大,最后该企业只让跟自己关系好的几个施工单位通过了资格预审。

不规范之七:请人陪标

某房地产公司对某房建工程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某建筑公司与该房地产公司进行私下交易,最后房地产公司决定将此工程给这家建筑公司。为了减小竞争,由房地产公司出面邀请了几家私交比较好的施工单位前来投标,并事先将中标意向透露给这几家参与投标的单位,暗示这几家施工单位投标书制作的马虎一些。后来在投标的时候,被邀请的几家单位和某建筑公司一起投标,但由于邀请的几家单位的投标人未经认真制作,报价都比较高,最后评委推荐某建筑公司为中标候选人。某建筑公司如愿承包了此项工程。

不规范之八:张冠李戴

据建筑公司知情人士透露:某市进行市政道路招标,其公司参与了投标。其公司在该市从事过此种工程,并且与该市合作得非常愉快。故此工程,该市仍然希望该公司中标。但是评标的结果,其公司名列第三名。由于业主的评标办法没有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于是业主更改评标办法后,又重新将评标的评委组织起来,再次进行评议,最终使得其公司中标。

不规范之九:串通中标

某学校对学生宿舍楼进行招标。由于该学校与一家建筑公司有长期的业务往来,故此次仍然希望这家建筑公司中标。于是双方达成默契。在招标时,该学校要求该建筑公司在投标报价时尽量压低投标报价,以确保中标,在签合同时,再将工程款提高。果然在开标时,该公司的报价为最低价,经评委审议,最终推荐此公司为中标候选人。学校向该公司发中标通知书。在签合同前,该公司以材料涨价为由,将原投标报价提高了10%,结果提高后的工程造价高于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报价,与招标学校签订了施工合同。

不规范之十:阴阳合同

某房地产公司通过招标选择建筑公司为其施工,该市所有招标均要求进市交易中心。为了应付市主管部门的检查,该房地产公司按照市招标办的程序及要求发招标公告、出售招标文件、投标开标、评标。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中标人暗中与房地产公司磋商,在利益的驱动下,房地产公司重新起草签订了一份新的合同,该份新合同提高了招投标文件中的价款。房地产公司清楚这样一份内容与招投标文件不同的合同在主管部门那里一定审核不过,于是招标人为了应付检查,又和中标人签订一份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合同,但是双方约定以私下签订的合同为准。

招标的潜规则有哪些?

一.招标人的套路(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

1.做局法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比如压低或者抬高标价,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内定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让各方利益均沾,让招标人之间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约定,比如: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招标人授意自己内定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公司的名义投标,中标后,由无资质公司履约。

2.无所顾忌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项目,未中标公司提出质疑后,招标采购单位复议后还依旧维持原来评审结果,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3.泄密法泄露投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泄露标底、泄露评标情况、泄露关键人物名单,如: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名单

4.装傻法招标人发现一个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多个投标人的名字却不制止,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

有关工程招投标的一些黑幕

1.用招标书赚钱。招标单位发招标书,投标单位需要招标书就要付给招标单位数千元甚至上万元所谓工本费,中标与否一概不退。

2.用保证金谋息。有的地方规定,投标企业要先交工程总造价的10%,作为工程的保证金才能投标。如有多家企业投标,总和成百上千万元。有时,工程因种种原因长期定不下来,保证金一压至少半年多。

等确定中标单位后,投标企业向招标企业要回保证金就会被一拖再拖。

3.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设坎收费。企业在投标中知道有的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设费用圈套,但为了中标也只得进去,一个项目所花的各种关系费越来越高。

有企业反映,关系联络费加上标书效果图,投一个标花上万甚至十万元很普通,投10个标能中

一.二个标就算不错了。

4.押巨额保证金。以超过30%的巨额保证金要求企业参加投标。

如某个仅3000万元造价的工程,要求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交纳1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且拒绝银行保函),如果中标,该项资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而该工程的建筑安装造价才3000万元。投标保证金占整个造价的33%多,大大超过了履约保函高限(一般为合同价的10%)。有的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与意向单位设 “ 局子 ”,用巨额保证金吓退不知内幕的潜在对手。

5.工程有中介才运作。投标单位要通过工程中介才能与业主接洽,没有中介运作,就无法获悉有价值的信息,无法准备出评委满意的标书,无法报出接近标底的报价,也就无法中标。而那些神通广大的中介全是与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利益攸关的至亲好友。

6.订立阴阳合同。

为不违反《合同法》和应付有关部门检查而订的表面合同,称之阳合同。背地里,又按事先约定,让承包商签订了一份真正有约束力的实际合同,将利润较大的部分收回另行分包。签订阳合同的单位如不答应招标单位这种 “ 阴合同 ” ,就无法获得此项工程,承包商只好委曲求全。

工程招投标常见的骗局有哪些?

一.在监督上钻空子

1. “ 公开评标 ” 不公开。在招标过程中,不是在竟标单位报价之后、评委评标前公布经审定的标底,而是在评委评标后宣布中标者时才公布标底。

但各投标单位弄不清楚这是评标前已审定的标底呢,还是在评标过程中已调整过的标底。

2.评分意向招标单位定,评标办法随意改。如某工程招标,有一企业据其技术标、商务标及现场答辩的情况都应成为中标单位。但由于它不是招标单位的初衷,就当场不定标。

招标单位就让评委搞 “ 封闭评标 ”,把中标单位换成另外一家。在工程招标中,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已制定了评标定标办法并获批准。但如有些投标单位关系 “ 运作力度大 ” ,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在开标工作已经结束的情况下,又用修改评标定标办法使其中标。

3.用招标书拖欠工程款。招标书注明了工程完工30%--50%即开始付款,实际情况是施工方完成30%也很难向甲方要到钱。有的在工程完工后也难要到工程款。

4.用行政办法拖欠工程款。当工程完成后,有些地方不愿全付工程余款,就请来当地审计局对已执行的合同重新审计,审计结果往往是 “ 合同签约单位定价过高,应降低 XX费用等。” 按当地审计决定,施工方不但余款拿不到,还要退钱。

二.在操作上钻空子

1.出圈企业重复来:如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有意让A公司中标,将工程划为几个标段招标。其中第一标段的A投标公司在开标公布标底时,已高标出圈。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又可操纵评委,以复核报价等非招标程序让其中标。

2.明招暗定: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经过资格预审,确定几家投标单位,组织了庞大的考察团对拟参加投标单位进行考察。

各投标单位兴师动众,热情接待,花费钱财。而实际上,在考察前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就已经确定了一家意向单位,并根据意向单位的企业特点、获奖情况报价及施工技术方案等要素,为其设置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3.串通一气搞排外:招标单位选定若干投标单位,有当地企业、外地企业和中央企业。如评标办法规定以百分制进行评比,高分中标。

在商务标中总包管理费5分,主材下浮率4分,开办费5分。企业各项指标均以几家投标单位的算术平均值为满分。投标结果几家地方企业各项指标非常接近。其中开办费相当接近又高出市场行情数倍的结果列出,总包管理费则为统一数值,那就在主材下浮率上做文章,只以1.5%的微小差距列出。

这样,算术平均值自然被这几家地方企业所控制,从而淘汰了其他竞争对手。

4.肢解项目标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某项某段作为一个标段来发标。但在投标中,如有两家投标企业各方面的条件相差不大,所运作的关系也都很 “ 硬 ”。

为搞平衡,招标单位就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两个标段发包,两家各中一标,三方皆大欢喜。再是完整项目分几块,有的甚至肢解成十几块,在投标书上随意规定这一部分子项不在本投标范围,那一部分材料不在本招标圈内,而且被肢解的都是利润高的部分。

5.制造时差达目的: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以抢时间为名,不顾实际,故意缩短购买标书或投标截止的日期,将购买标书截止的时间安排在公告的次日,使大多数有竞争力的企业无法参与购买。

只有那些与业主有关系的企业因事先获得消息,才可以应对自如,不知内情的或因时间不够而放弃或成废标。

6.透露标底暗箱操纵:如将一工程标书分几个专业,有多个单项标底。竞标的施工单位中,有A

1.A

2.A3三家单位竞标并通过内线分别知道了其中的部分单项标底,但不知总标底。开标前一天,招标单位询问三家施工企业报价,三家企业都接近标底报价。

然而,开标前招投标管理部门违反招投标程序,为给内定的不接近标底的一家意向单位一次中标机会,问三家施工企业领导报的价是否包含降价的优惠价。A

2.A3单位不敢应答。而此时已知总标底的A1单位则大胆应答报价不含优惠价,还可以再降。

最后A1单位如愿以偿地中标。

招标文件中会有哪些陷阱?

投标人是工程建筑市场中以营利为目的参与竞争的主体方,因此提高中标率,是每个投标人的共同目标。目前,有些地区的建筑商在长期的竞争磨合过程中逐渐形成“刺猬理论”,结成了“外来靠边站”、“参与都有份”、“人人有饭吃”的利益共同体,他们置法律于不顾,施展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特别是那些利欲熏心、唯利是图的投标人,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挖空心思、不择手段地对招标人进行“坑蒙拐骗”,以至于有的县区建筑市场的招投标活动只是“走过场”。

这种阴招常出现在邀请招标的工程项目中。各个击破法也叫逐一渗透法,对入围的潜在投标人采用挟迫、引诱等办法进行分别“沟通”,并将其投标报价限定在指定数额以上,所有投标单位用于投标项目的全部费用由“沟通”的中标单位负责。轮流做庄法他们常与招标代理机构结盟,只要是某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进行采购招标,基本上都是固定的A、B、C、D那几家公司或经销商参与竞标,你陪我一次,我也陪你一次,有来有往,互不吃亏。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建筑商补偿,人人都有好处费;也有以项目为次数一来一往扯平抵消,互不提及经费账目的。

整包分割法遇到规模较大或分项较多的工程项目,参与竞标的几家建筑商暗地里商定,对“蛋糕”的报价、分割的内容达成协议后,确定中标单位的报价后,其他人参与竞争但报价不得低于约定价;投标时,互不认识,各办各的事宜,以免引人觉察。金蝉脱壳法第一中标候选人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相比报价相差较多,远远多于第一中标候选人交给招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第

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暗中协商弃标补偿费用(一般包括已交的投标保证金、开展项目投标所涉及的差旅费、招待费、投标文件制作费和净利等),双方谈妥后,第一中标候选人对招标人发给的中标通知书避而不理,待超过期限后只有借故弃标并愿意接受招标人依法没收投标保证金,让第二中标人顺理成章地成为合法中标人。所以又叫弃标肥利法。

造成这些的主要原因,既有建筑商对《招标投标法》和配套的规章制度了解少,又有招标人对重要环节的保密观念不强等原因,同时,监管机构对投标建筑商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失之于软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更有地方政府保护主义怂恿放任了违法违规者。

招标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

招投标是一个很复杂的工作问题也有很多,招投标工作总的来说就是开标,评标,定标这三个环节.首先开标之前可能出现的问题一般就是一些人为因素的,比如甲方意向,投标人围标等.但这些问题不好发现,就是知道了一般也很难抓住证据,而且不好处理.其次开标之前一定要把招标文件做好了,因为这是整个招投标工作的依据和准则.在开标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违反招标文件要求的问题,所以招标文件一定要尽可能详细,不要有歧义的语句和阐述.这样会对评标产生很大影响,投标单位可能会抓住这些空子不放,这样这个招标工作就可以说是失败了.评标过程中记住一定要以招标文件为依据,一般在评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就是没有依据招标文件执行或者招标文件对某些细小的环节阐述的有歧义.否则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在定标过程中也是看好招标文件要求,比如出现多标段的情况,每个标段的中标人如何产生,一个投标人能否同时中几个标段,不能同时中的时候分数如何计算等都要在招标文件中作出明确的阐述.再有就是在被投诉的时候要注意看投诉人的投诉事由还有时间,证据等时候符合投诉受理的法律规定.其后就是签署合同时的问题了,这就看甲方和中标单位如何谈了,只要最后在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就可以了.基本上就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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