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生条件及名额
根据有关规定,选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一是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本人自愿,服从分配,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
二是成绩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居本班级前10名,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外语水平达到相应标准;
三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本科生须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研究生应具有大学和研究生期间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的经历,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四是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学,遵守纪律;
五是本科生毕业年龄在25周岁以下,硕士、博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
六是身体健康。
选调生推荐人选为辽宁生源。根据《辽宁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辽组通字[2009]37号)和有关文件规定,把2010年选聘到村任职、服务期满、符合规定条件的优秀大学生“村官”,2010年参加“志愿服务辽西北”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符合规定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和大学生,纳入选调生推荐范围。为加强基层法院、检察院人才队伍建设,缓解基层法院、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今年继续定向选调应届优秀法律专业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
2012年全省选调生名额为350名,其中,从省内院校选调147名,从省外全国重点院校选调153名,从2010年选聘到村任职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和参加“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中按相应比例选调50名。定向生、委培生、独立学院学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人选确定后,安排到基层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工作的254名;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的96名。
三.时间安排
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参加选调生报名时间截止到2012年1月15日。各高校党委组织部于1月18日前将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申请表》(一式2份,另附2张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及人选名单等有关材料报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2012年4月上旬,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4月中旬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确定选调初步人选名单。4月下旬进行体检、公示、确定选调生正式人选。7月初在省委党校举办为期一个月的培训班,对选调生进行岗前培训。
这是2012年的招考条件,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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