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局是政府公务员单位。
市文化旅游局主要负责:文化、文物、旅游事业单位经费和财务的管理、监督;规划、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法规,扶持和促进全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建设;负责全市文化、文物回、旅游事业的统计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化、旅游、文物和广播电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本市文化、旅游、文物和广播电视政策措施,起草文化、旅游、文物和广播电视 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保护事业和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文物和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和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四)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对文化市场进行行业监管。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