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考核办关于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干部(人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市委组织部和考核办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从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中,择优选调部分优秀工作人员到市委组织部和考核办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可靠,立场坚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热爱党的组织工作,有实践经历,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能力,有较高的文字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运用文字、图表等处理系统。
(四)中共党员;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
(五)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公文起草水平的,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或内刊发表过理论文章和经验材料,或获得过省级以上文字写作方面荣誉称号的,可放宽到大学本科学历。
(六)一般年龄在32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二、选调报名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10月30日。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报名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县(市)区组织部可推荐本县(市)区参加选调人员1-2名,推荐人选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通过后,写出推荐意见,加盖组织部公章;各市直单位可推荐参加选调人员1名,并在报名表上写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时要特别注意推荐文字表达能力强和公文起草水平高的人员参加选调。
报名需要填写《市委组织部、考核办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市直单位需要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县(市)区推荐报名人员需要在《报名表》上加盖本人单位及县(市)区委组织部公章。同时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务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到市委组织部办公室(机关党委)910室进行报名。
选调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调入的程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党建基本理论、组工业务知识及综合写作能力;面试内容主要测试综合素质。
选调工作的笔试和面试等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选调各环节的结果及时在石家庄党建网上公布。
石家庄党建网网址:http://www.sjzdj.org.cn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普园街2号 市委组织部910室。
附:市委组织部考核办选调工作人员通知及报名表
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
200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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