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大学后,许多优秀的大学生可以获得奖学金。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他们也有机会获得助学金。不同学校的评价标准不同。以下是河南省城市建设研究院奖助学金的数额和评审标准,供您参考。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份(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评估)。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份(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评估)。
国家助学金:头等5%,4000元/人?年二等10%,3000元/人?年三等5%,2000元/人?年
优秀学生奖学金:按年级、专业评定,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和平时表现综合评定。奖励比例为学生人数的21%,其中第一班为2%,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年,第二节课是4%,补贴标准是600元/人?年,三等是15%,补贴标准是400元/人?年
个人奖学金:学校对因个人专长和能力在科技创新、发明、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一定成就或成就的人员给予100~10000元奖励。
国家助学贷款: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入学后或入学前向原籍地教育部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书面承诺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其他特殊情况如备案、建卡等,最高可申请8000元/年。同年,不能重复申请原籍地贷款和大学贷款。
勤工俭学:经济困难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并发放生活和学习费用专项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困难补助:学校每年向有特殊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定期和不定期的现金和实物补助。
绿色通道:学校按照“绿色通道”的相关要求,确保所有新生顺利入学。
社会救助:学校积极筹集社会资金,设立“省规划院奖学金”、“常青昭德助学金”、“昭德助学金”等项目,资助贫困生和优秀生。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综合测评(量化管理)成绩优秀;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综合测评成绩达良好以上;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0%;三等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考入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助 | 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1200元;二等600元;三等4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全日制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不含新生);5.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和平时表现情况综合进行评定 | 在校生21%(一等2%;二等4%;三等15%) | |
单项奖学金 | 100-10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个人特长和能力在科技创新及发明、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获奖学生 | 按学校有关规定评定 | ||
困难补助 | 学校每年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现金和实物补助。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 按学校有关规定评定 | ||
勤工助学 | 补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1.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困难学生;2.学习努力,成绩合格;3.思想品质优良,道德修养好,行为习惯良好,积极向上,热心学校活动,无重大违纪行为,无不良嗜好,无奢侈消费行为;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要求,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 按学校有关规定评定 | ||
社会助学 | 设立“省规划总院奖学金”、“常绿昭德助学金”、“昭德助学金”等项目,资助标准为1000元-3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申请奖学金需综合测评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申请助学金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认真履行协议规定的相关义务;6.符合捐助方的其他要求 | 按学校有关规定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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