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时,省教育院根据各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按照、遵循志愿、投档、不再补档”的原则,首先将同一科类的控制线上未录取的有志愿考生按从到低分排序,再依次投档,具体地讲就是先从排在较好位的考生开始,根据考生填报的A、B、C、D、E 共5所平行志愿院校(有的批次10所),计算机从A志愿院校开始依次检索,首先投给A院校,如已满额,则投给B院校,依此类推,一旦有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就通过录取系统投档给一所排序在前且符合条件的院校。然后再投排在第二位的考生,直到所有院校计划满额或者没有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为止。如果某一考生所填报的5所平行志愿院校(有的批次10所)都不符合投档条件,则不能被投档。
有的考生认为,如果他被A院校退档后,会再投档到B院校。在此,要纠正部分考生的这个误解。
在录取中,平行志愿是一个志愿多所院校,投档时按一个志愿对待。也就是说,在某一批次录取时,无论这个志愿中有几所院校符合投档条件,只能投档到志愿在前的一所院校;一旦投档,其他志愿院校均失去效用。不再投档。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