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的体检将不符合专业要求。每年都会有学生因为高考中的一些体检项目不符合高校和专业的录取要求而被开除。
1.严重心脏病(通过手术治愈的先天性心脏病,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较少,动脉导管未闭复发出血较少,但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不需要手术的除外),高考期间发现心肌病和高血压。
2.高考也不符合以下症状:严重支气管扩张症、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和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和代谢系统疾病以及风湿病将被视为高考不及格。
4.严重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的精神病不能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和肝功能异常患者(肝炎病原体携带者,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除下列情况外,不能接受肺结核。(1) 原发性肺结核和浸润性肺结核已经硬化和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留下胸膜肥厚;(2) 所有肺外结核(肺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和血源性播散性肺结核在治愈一年以上后均未复发,二级以上医院的专科检查或结核病检查无变化。(3) 淋巴结结核临床上已治愈,无症状。
(1) 适用于高等院校的专业申请
这些考生身体状况完全合格,表明他们的身体状况适合高校各专业的学习条件,可以选择申请高校各专业。(军事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另有规定的除外)
(2) 第二部分不适合选择相关专业
这些候选人身体状况合格,但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其身体状况符合《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的某些规定。本规定所列专业不适合选择,主要是指其身体状况不能按照专业培训计划完成学业,主要包括视力缺乏、色觉异常等,报考志愿考试时,考生应避开限制专业。高等学校在录取时可根据本条款撤回其档案。
(3) 普通高校不适合申请专业
这些考生身体素质不合格,被列入《指导意见》第一部分,主要是因为他们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心脏病、血液病等较严重的疾病,暂时不适合申请各类普通高校。这部分考生应该先治病,以后再申请大学。
此外,在第三部分的指导中,也有相关专业不适合学习。这些考生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身体状况符合《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的一些规定,主要是由于视力、屈光不正、听力障碍、大手术、身体残疾等原因,不适合学习某些专业。术语中列出的专业主要指考生的身体状况。虽然他们能够坚持专业学习,但这将影响到候选人在该专业未来的就业和发展。候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独立仔细地选择报纸。高等学校不得拒绝录取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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