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音乐统考要求考生按照《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及准考证要求进行备考。以下是部分考试要求:
考试期间考试区域实行封闭管理,除考生本人外,考生家长、陪考人员和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送考车辆要及时关注考点周边交通信息,到达考点后请立即驶离,不要在考点门口聚集。
除规定的证件、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如服装、乐器等),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涂改液及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用品禁止带入封闭区和考场。
所有考生须进入考场前须做好一切表演的准备工作,包括乐器调试等,进入考场即可开始录制。
进入技能考场后根据操作员要求,一次性录制完声乐及器乐所有曲目的考试视频(报考1个科目的考生仅录制一个科目),每个科目均需单独录制2首曲目,器乐表演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声乐表演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
每个科目第1首曲目表演前,考生须报幕个人身高、性别、唱法或乐器名称及演唱(奏)曲目名称。
声乐科目每首曲目录制时,考生在表演前可自主选择,是否弹奏表演曲目唱词的第一个起音(考场内备有电钢琴)。
每首曲目开始录制时举手示意,演唱(奏)结束时需起身鞠躬,示意录制结束。
声乐及器乐所有曲目录制结束后,按照引导进入视唱科目考场,按要求完成视唱科目录制,录制完成提交后自行离场。
所有科目考试完成后,考生离开考区时,《检录表》需签名并上交,完成考试。
考试过程中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
考生对本人现场录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务必在离开考场前提出申请。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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