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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提取盈余公积的会计处理

发布时间: 2025-05-20 08:50
精选回答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企业提取盈余公积的会计处理

年终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期末盈利,利润分配分录为:

年利润结转至利润分配: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及任意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3、分配股利: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4、结转已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5、以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

6、企业期末亏损,利润分配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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