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东莞市户籍,年龄6-8周岁(即出生日期为2015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有一定生活自理能力的智力、精神(孤独症)、言语、肢体(含脑瘫)、多重等类型残疾儿童少年。
(二)职业高中一年级:年龄16-18周岁(即出生日期为2005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生活能够自理,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智力、精神(孤独症)、言语、肢体(含脑瘫)、听力及多重等类型残疾儿童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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