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参军入伍资金保障政策
1.优待金约5.2万元。义务兵期间,批准入伍地政府每年给家庭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发给优待金。驻马店市明确,自2021年开始,提高全市大学生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大学生义务兵优待金按照当年城镇义务兵标准的1.3倍给予优待。
2.津贴费2.52万元。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2年义务兵共发给津贴费25200元,班长每年增加3360元,副班长每年增加2400元。
3.退役金4.66万元。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转移支付养老保险金23683元,退役金9000元,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5000元。回到地方我省再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9000元。
4.学费补偿2—3.2万元。对入伍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进行补偿代偿,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5.专项奖励0.5万元。对在校就读学习期间征集入伍的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生活费补助。另外,对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当地政府还给予一次性奖励金。
汝南县大学生优待政策
1.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以上的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者是以上院校的在校生、新生退役后复学毕业的,按照县人才引进政策直接聘用到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资档次提高一级。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校生、新生退役后复学并毕业),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或退役取得毕业证)一年内,优先安置到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
3.给予我县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本科毕业生奖励10000元,专科毕业生奖励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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