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给予大学生在校期间资助包括学费、生活费等。其中,每学年学费资助最高不超过实际缴纳金额;在校期间生活费资助,自签订就学就业协议之月起开始计算,每人每月最高2000元。
补贴条件:1、企业须在我市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2、大学生须为2020年9月18日(含)之后毕业;双方签订的就学就业协议须明确资助时限、资助金额、资助事项等,签订日期一般应于毕业6个月前。
补贴标准。“预引进”大学生毕业后到协议企业就业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正常缴纳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按照在校期间企业资助金额的50%给予企业补贴,每人最高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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