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残疾军人证》的编码,是由2013年民政部统一规定编码的:对于退役残疾军人持有的新版《军人残疾证》编号由10位数字组成,其中第1位是省市汉字简称(福建就是一个“闽”字),第2位是残疾军人的“军”字,第3位是是户籍所在地区市、区简称的拼音字母代码(厦门就是“X”,福州就是“F”),第4至9位是户籍所在地区市、区《残疾军人证》流水号,最后第10位是“号”字。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