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部审计准则-审计档案的有关规定,审计报告底稿和附件的编号,可以参照单组文件排列规则,其规则为:
(一)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二)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
(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四)批示在前,报告在后;
(五)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
(六)汇总性文件在前,基础性文件在后。题主可以按照上述顺序,在有效张页正面右下角顺序编写张号,同时,在每一份文件首页的右上角顺序编写件号。希望对题主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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