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寄方法、流程:
1、发件单位将机要信件送到当地邮政机要通信部门,办理交寄手续;
2、机要通信部门将机要邮件通过专门渠道送达本省省会城市,由省邮政机要通信部门登记接收;
3、省邮政机要通信部门将机要邮件转送目的地省份的省会城市,当地机要通信部门登记接收,然后派机要通信人员送达接收单位。
二、范围
国家机要文件、重要资料收发传递、干部档案、某些人事档案。
三、关于机要邮寄档案
机要邮寄是党、政、军、企等机关保密(机要)部门通过机要通信或派专人送取的邮件传递形式之一。作为一种特殊的邮件种类,其有着与普通邮件不同的交寄、分拣、投递、接收方式。邮局有专门途径保障其安全。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干部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二)县及相当于县以上的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可以直接转递干部档案;
(三)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四)转递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五)收到档案的单位,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者,转出单位应写信催问,以防丢失;
(六)为使干部档案能够随着干部调动或职务的变动而及时转递,干部调配、任免工作部门应将干部调入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告诉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并建立必要的联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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